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余文庆代理检察长的
决定
(2013年1月15日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鉴于唐志恩已辞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池州市贵池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余文庆代理检察长,报池州市人民检察院和池州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余文庆代理检察长的
决定
(2013年1月15日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鉴于唐志恩已辞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池州市贵池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余文庆代理检察长,报池州市人民检察院和池州市人大常委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