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唐志恩辞去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13年1月15日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池州市贵池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唐志恩辞去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并报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唐志恩辞去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13年1月15日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池州市贵池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唐志恩辞去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并报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