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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新小区管理模式大力改善居民居住环境的建议 (第46号)

阅读次数:1262 编辑: 贵池区人大 信息来源: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4-24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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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姓名

潘宜武

联系电话

15805669402

所属代表团

通讯地址

秋浦街道孝肃社区

题目:关于创新小区管理模式大力改善居民居住环境的建议                                   

内容:在今年创建标准化社区过程中,小区管理问题是居民群众反映较多的热点问题。部分居民对物业管理投诉较多,要求市区政府加强对物业行业的指导,创新物业小区、老旧小区、背街小巷物业管理新模式,为居民创造满意的生活环境。

经调查,中老小区物业问题比较普遍,居民反映的房屋渗漏、管道堵塞、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堆乱放、毁绿种菜、卫生环境差、盗窃等问题非常多。今年秋浦街道在双争创工作中对整治老旧小区投入了170多万元。即使新一点的小区物业收费也遇到困难,有的物业单位遇到收入微小或工作矛盾就退出管理,致使小区物业失管。政府以及社区管理负担越来越重、无法承受,引发新的矛盾,造成恶性循环,居民怨声载道,对政府工作失去信任。因此,我们代表建议,在严格监督管理物业企业的同时,政府要创新小区物业管理新模式,改变目前小区物业管理矛盾突出的现状。

1、适当提高老旧小区物业收费标准。目前各类物业收费标准还是十几年前制定的,特别是老旧小区收费标准都很低,可卫生保洁人员的工资都大幅上涨,有的超过原来的两倍。物业费收入连基本工资都无法保证,更谈不上利润,逼迫其退出。适当提高收费标准,有利于物业生存,也减少政府的包袱。

2、政府保洁的小区也要逐步推向市场。政府保洁的老旧小区不收费,对于有物业的收费小区居民是一种不公平。谁受益谁负担,享受服务必须缴费,应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将纳税人的钱补在少数不缴物业费人员头上,这也是一种不公平。

3、有的难度太大的老旧小区,采取政府适当补贴的形式留住物业。对于有的老旧小区,虽然有物业企业,但由于房屋渗漏、管理堵塞等问题是由历史积累造成的,物业无能力承担,政府可通过测算,适当给予补贴,留住物业。否则物业甩手,政府负担更重。

4、垃圾处理费纳入水费收取。说老实话,有相当一部分人只想享受服务却不缴物业费,甚至还有少数人在城区房子有好几套,自古以来就没缴过物业费,这是相当恶劣的现象,但没有哪个部门能管得了他们。因此,我们建议向外地学习,将垃圾处理费纳入水费收取,弥补政府管理的小区费用或老旧小区物业企业。

    市区政府要从财政补贴、行政干预、市场调节等方面拿出具体措施,多方协作、共同提高我市、区物业管理水平,切实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居住环境,构建美好池州。

主办单位:区住建委

办理情况:已于2014年6月25日前办复

46号建议的答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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