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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人大常委会加强镇人代会召开的督促指导

阅读次数:2281 编辑: 区人大 信息来源: 网络 发布时间:2014-04-23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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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规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一般举行两次。每年的第一次会议,应不迟于三月底举行。

    贵池区人大常委会把督促指导各镇依法召开年度第一次人代会作为3月份的重点工作来抓。近日,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尤忠祥率人选工委负责同志先后赴该区唐田、涓桥、殷汇、牌楼、梅村、棠溪、梅街等镇了解镇人代会召开的准备工作情况。尤忠祥要求各镇必须依法于3月31日前召开年度第一次镇人代会,同时要求人选工委加强与各镇人大的联系和业务指导。

    据了解,该区9个镇,乌沙镇、牛头山镇已分别于1月12日、2月28日召开了人代会,其余7个镇的人代会将于3月中下旬召开。(贵池区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  方海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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