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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司法行政工作站(室)实现全覆盖

阅读次数:986 编辑: 贵池区人大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朱勇 发布时间:2014-11-28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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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促”职能延伸。将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延伸到镇(街)、村(居),提供“零距离”的法律服务。

二是“推”队伍建设。镇(街)司法行政工作站工作人员由司法所人员兼任,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工作人员由村(社区)两委人员兼任,同时发掘、吸引、动员热爱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民间力量来支持参与司法行政工作。

三是“提”业务水平。工作站(室)业务受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导,司法部门定期举办业务培训班,进行业务指导和能力夯实;司法所定期为司法行政工作室指派司法助理员、法律服务人员为工作室人员进行专门指导和业务联动。

四是“抓”监督保障。将司法行政工作站(室)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到司法所考核中,利用不定期抽查、年底考核检查司法行政工作站、室的工作开展情况。各镇(街)司法行政工作站、村(居)司法行政工作室目前已全面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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