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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贵池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继华辞职的决定

阅读次数:138 编辑: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6-09-24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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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贵池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接受陈继华辞职的决定

 

(2026年9月24日池州市贵池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岗位变动,陈继华提出辞去池州市贵池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池州市贵池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陈继华辞去池州市贵池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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