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茂华带队来区开展《池州市古建筑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调研,实地检验法规落地成效、精准摸排工作短板、系统谋划提升举措,推动古建筑保护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发展。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新泽陪同调研。
调研组深入梅街镇刘街社区、姚街村,实地察看刘氏家风馆、村居古建筑、古宗祠等重点古建筑保护现状,与古建筑实际管护人面对面交流,详细了解古建筑日常管护、修缮维护、活化利用等情况,细致询问《条例》宣传贯彻、配套制度落实、部门协同履职等工作情况。实地调研结束后召开座谈会,与会人员围绕古建筑保护责任落实、资金保障、修缮标准、日常监管、文旅融合、传承利用等深入交流,就进一步强化依法管护、推动古建筑资源合理利用提出意见。

调研组对我区在古建筑保护、修缮整治、传承活化等方面取得的成效予以肯定。并强调,古建筑是城市的历史文脉、珍贵的文化遗产,是传承地域文化、彰显城市底蕴的重要载体。要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严格落实法定职责,常态化开展巡查管护与隐患整治;要坚持保护优先、修旧如旧、合理利用的原则,统筹保护与发展,在严守保护底线的基础上,推动古建筑资源活化利用;要补齐工作短板,健全部门联动机制,细化配套举措,不断提升古建筑保护治理法治化水平。
(办公室 刘俐、梅街镇 程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