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贵池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池州市贵池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2026年1月16日贵池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通过)
池州市贵池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池州市贵池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会议同意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
会议认为,规划纲要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实区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的“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反映了全区人民的共同意愿,契合贵池实际,经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
会议强调,实现“十五五”规划宏伟蓝图,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根本保障,紧扣全省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三地一区” 战略定位,聚焦全市推动“四个转变”,在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美好池州上取得新的更大进展要求,锚定“高质量发展排头兵、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先行区”战略定位和“全省10强”奋斗目标,遵循“七个坚持”原则,围绕“七个更加”主要目标,扎实推进“九个方面”重点任务,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确保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
会议号召,全区上下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接续奋斗、开拓进取,为全面完成规划纲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贵池篇章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