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方文生主持会议,副主任尤兵、张大春、郭新泽、丁英理及19名委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王阳明,区政府副区长胡灿熔,区人民法院院长周革盛,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正华等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池州市贵池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处理办法》《池州市贵池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处理办法》;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池州市贵池区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关于池州市贵池区2025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关于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落实《节约用水条例》深入推进水资源刚性约束的报告、关于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创建安徽省全域旅游示范区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池州市贵池区2025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听取了“一府两院”部分人员口头述职并进行民主测评。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方文生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希望新任命的同志牢记职责使命,依法履职,勤勉工作,廉洁奉公,不负人民重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