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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贵池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宏权辞职的决定

阅读次数:211 编辑: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5-06-03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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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贵池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王宏权辞职的决定

 


2025530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个人原因王宏权提出辞去池州市贵池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池州市贵池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会议决定,接受王宏权辞去池州市贵池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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