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新泽带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以下简称《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情况调研。区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区文旅局分管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赴秋江街道莲台村、梅龙街道园林社区、马衙街道傩仙镇等地进行考察调研,现场听取相关情况介绍,详细了解乡村产业发展、和美乡村建设、农文旅融合发展等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指出,《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以来,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政策措施,积极发掘乡村发展潜能,推动“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调研组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领会《乡村振兴促进法》精神实质和内涵要义,准确把握法律的规定要求,细化实化具体工作举措,保障乡村振兴工作任务落实落地。要抓住乡村产业振兴这个“牛鼻子”,因地制宜打造特色乡村产业,促进农文旅融合发展,推动乡村产业发展提档升级,夯实乡村全面振兴的物质基础。要扎实推进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工作,注重保留乡村原貌特色,加快补齐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基层治理水平。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社会建设工委 陈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