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4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主任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波主持会议,副主任梅灏、程菲菲、尤兵、郭新泽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办事机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了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重点代表建议和《贵池区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管理暂行办法(审议稿)》、《贵池区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数据信息报送管理暂行办法(审议稿)》。
会议研究了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事项,决定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建议议程为:1.传达学习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2.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3年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和2024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草案的报告;3.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4.审议“一府两院”部分人员书面述职报告;5.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还研究了有关人事事项。
(办公室 吴兴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