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职人员名单
(2023年12月17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胡灿熔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时间两年);
吴俊为区司法局局长。
决定免去:
柯胜的区司法局局长职务。
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职人员名单
(2023年12月17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胡灿熔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时间两年);
吴俊为区司法局局长。
决定免去:
柯胜的区司法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