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贵池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贵池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王阳明
代理贵池区监察委员会主任的决定
(2023年7月19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鉴于江昌勤已辞去池州市贵池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第(十三)项的规定,池州市贵池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贵池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王阳明代理贵池区监察委员会主任。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贵池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王阳明
代理贵池区监察委员会主任的决定
(2023年7月19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鉴于江昌勤已辞去池州市贵池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第(十三)项的规定,池州市贵池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贵池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王阳明代理贵池区监察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