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30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暨第五次主任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吴波主持会议,副主任程菲菲、尤兵、郭新泽,办公室主任章胜国参加。
会议讨论通过了《区人大代表履职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办法》规定,每年对区人大代表出席人代会,列席各类会议,提出议案、建议;参加学习培训、专题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参加代表小组和代表工作站活动,联系选民、反映民情民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旁听法院庭审活动等方面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将作为评选优秀代表、代表连任的重要依据,连续两年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其本人应提出辞去区人大代表职务。
会议研究了《关于在全区各级人大代表中开展“聚民意,惠民生·贵池行动”的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在人代会闭会期间,全区各级人大代表围绕原选举单位或原选区所在行政区域内的社情民意、群众诉求,每人每月至少提出1条意见或建议。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承办单位要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压实办理责任,扎实办好各类意见建议。
会议还研究了有关人事事项。
(区人大办 吴兴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