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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贵池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阅读次数:5401 编辑: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1-07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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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贵池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16日贵池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池州市贵池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高金初所作的《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法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要求,聚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加强执行长效机制建设,推动诉源治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从严治院,锻造过硬队伍,推动新时代贵池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实施“六大行动”,聚力打造“五新贵池”,加快建设现代化首善之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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