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桂光华等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1年5月31日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桂光华、胡可芳、赵世忠、杜荣来请求辞去池州市贵池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池州市贵池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桂光华、胡可芳、赵世忠、杜荣来的辞职请求,报池州市贵池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桂光华等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1年5月31日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桂光华、胡可芳、赵世忠、杜荣来请求辞去池州市贵池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池州市贵池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桂光华、胡可芳、赵世忠、杜荣来的辞职请求,报池州市贵池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