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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检察院首次举办刑事申诉案公开听证会

阅读次数:3361 编辑: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09-29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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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贵池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刑事申诉案件。本案是一起因婚恋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被告人方某(准女婿)在与被害人孙某(准丈母娘)肢体冲突中致人轻伤,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被害人对此判决不服,认为量刑过轻,不适用缓刑,向贵池区检察院申请刑事申诉。

贵池区检察院受理审查后,认真调阅了卷宗,认为此案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量刑适当,不予立案复查。在与申诉人的多次沟通过程中,申诉人对此案的结果还是不能释怀。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省检察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推进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听证、公开调查工作的要求,化解社会矛盾,根据《池州市检察机关案件公开听证工作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在征得申诉人同意后,贵池区检察院于2020924日就孙某刑事申诉案举行了公开听证会。

公开听证会由分管检察长毛捍东主持,邀请区人大代表琚海东、区妇联党组成员张静、安贵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成担任听证员,同时邀请案件的侦办人员与申诉人参与听证。

听证会上,主持人和承办检察官分别宣布听证纪律和公开听证的权利义务告知书后,在得知申请人不申请办案人员回避的前提下,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情况和相关办案过程,申诉人表示没有补充。原案的承办民警也对原案的办理过程及有关情况进行了陈述。听证会上,听证员王成律师从专业的法律角度向申诉人解释在量刑时取得谅解并不是被告人适用缓刑的法定要件,未取得谅解也不是法定加重情节,法院综合犯罪情节、认罪悔罪表现等多项因素,判处缓刑并无不当。对于当事人否认案件起因是婚恋纠纷引起,被告人就是来打架的说法,办案民警从证据角度现场读取双方的几段笔录,证明案件的起因是婚恋纠纷引起。人大代表琚海东从为人父母的共情角度规劝申诉人思想上不要钻牛角尖,对方打人不对,但也要放下心结。

主持人在等待听证员对案件进行评议意见的过程中,也对申请人进行了释法说理,告知申诉人被告人作为一个年轻人已经为他的冲动行为付出了代价,已经受到了法律的惩罚。之后,律师王成作为听证员代表宣布了评议意见:该案不符合立案复查条件,不予立案复查。最后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结束。会后,听证员对刑事申诉人又进行思想疏导工作。

此次公开听证会是贵池区检察院首次召开的刑事申诉方面的公开听证会,今后贵池区检察院将会将公开听证作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治理、落实司法为民、提升检察公信力的常态化办案机制来抓。

(贵池区检察院  陈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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