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池区检察院对一起伪造金融票证案依法向贵池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这是该院办理的首例伪造金融票证案。
2011年2月被告人汪某某与其妻子王某某在中国农业银行池州贵池支行办理二笔人民币各100万元的定期存款业务。同年7月,汪某某在隐瞒其妻王某某的情况下,私自将其中一笔100万元从银行支取并使用。为向其妻王某某隐瞒取款的事实,2012年底至2016年2月期间,汪某某分别通过复印扫描、网络办证的手段伪造了两张中国农业银行定期存单,面额分别为100万元及10万元。2016年2月,汪某某的妻子王某某持伪造的存单到中国农业银行办理业务时被该行工作人员发现并报警。
为了搪塞家人而伪造金融票证,殊不知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现在汪某某真是悔不当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