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2017年区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的决议
(2017年4月28日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池州市贵池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池州市贵池区2016年度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执行情况和2017年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安排草案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池州市贵池区2017年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
2017年计划安排区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77个,其中,续建项目21个,新建项目56个。计划总投资25.74亿元,2017年计划投资15.16亿元(其中:中央投资2.29亿元,省级投资1.83亿元,市级投资0.15亿元,区级投资7.37亿元,社会资本投资2.87亿元,单位自筹投资0.65亿元),项目计划涉及到交通、水利、教育、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和安置房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方面,项目编制原则较为科学,安排较为合理,投资较为适度。
区人民政府要认真组织2017年区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的实施,建立项目管理责任制,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建设主体,加强招投标管理,优化项目实施环境,实施工程建设全程监管和审计全覆盖,强化工程质量和资金调度,确保完成计划目标。区人大常委会将适时进行跟踪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