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谈会上,调研组一行听取了区检察院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工作成效和问题困难。区检察院落实司法责任制,建立新型办案模式以来, 2017年至2018年6月份,全院员额检察官共办理审查逮捕、公诉等案件2209件,无捕后不诉、法院判决无罪的案件,司法办案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
与会人员着重围绕区检察院在落实司法责任制过程中的案多人少及如何健全司法责任追究制、完善检察官绩效考核、加大司法责任制宣传等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袁振兴就进一步明确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增强案件流程监控管理,规范司法行为提出建议。
调研组充分肯定了区检察院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成效。张瑞中指出,司法责任制是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部署,落实司法责任制,旨在通过改革,形成以检察官依法独立办案为前提,以检察官员额制为配套,以完善检察官职业保障为条件,以主客观相统一为追责原则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这项工作任重而道远,需要不断探索和不懈努力向前推进。张瑞中强调,要继续按照“坚持遵循司法规律,符合检察职业特点;坚持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与加强监督制约相结合;坚持权责明晰,权责相当;坚持主观过错与客观行为相一致,责任与处罚相适应”的原则,深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各项任务,加大检察服务、检务公开和检察宣传力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