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贵池区2017年度财政预算调整的决定
(2017年11月8日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池州市贵池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喻卫平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7年度贵池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根据本年度财政收支情况,区政府对本级财政预算作出调整是必要的,也是积极可行的,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会议决定,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17年度贵池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同意:
一、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调增8.296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调增8.2965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减2.8438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调减2.8438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均调减0.051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