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至2015年间,被告人曹某利用担任池州学院财务处党支部书记(主持财务处工作)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财物达人民币28.86万元,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款拨付、业务介绍、项目经费审核等方面谋取利益。在庭审中,被告人曹刚对公诉人指控的事实供认不讳。在法庭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数次流下忏悔的泪水,为自己曾经犯下的错误悔恨不已。
此次旁听活动以直观的方式,让社会公众接受了一场“零距离”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提高了领导干部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律意识,从思想上筑牢领导干部自觉抵御腐败侵蚀的心理防线,对于保持队伍清正廉洁有着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贵池区法院通过加大对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同时高度重视庭审的示范教育作用,有效利用案件审理契机主动邀请相关单位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界群众旁听庭审,现场以案说法、临场讲法,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的学法守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