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组对各村(居)高度重视防溺水工作,按照街道统一部署强化工作措施,认真做好防溺水工作给予了肯定。同时就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做好各项防溺水工作提出了三点建议:
一要全面教育,增强群众安全意识。村(居)干部要到群众家中走访,宣传防溺水相关知识,讲解安全注意事项,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及家长监护意识。
二要细致排查,加强监管。对重点水域、重点时段进行严密安全排查,对破旧、不清晰的警示牌要及时更换,确保管护措施落实到位;发动社会力量,如辖区内老党员、退休老教师等“五老”人员,让他们加入到宣传及巡查队伍中。
三要严明纪律,强化责任。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明防溺水工作纪律,落实责任主体,明确责任人员,严防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