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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安徽省湿地保护工作条例》执法调研

阅读次数:1612 编辑: 贵池区人大 信息来源: 胡冰 文/图 发布时间:2017-07-19 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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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12日,贵池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操礼旺、副主任尤忠祥率执法调研组,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我区贯彻执行《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情况进行调研。区林业局局长杨张华及有关负责同志陪同调研,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管委会、梅龙街道、墩上街道、唐田镇、牛头山镇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当地的调研活动。

本次调研主要是了解全区贯彻执行《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的基本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就下一步如何抓好湿地保护利用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711,调研组一行赴杏花村省级湿地公园、安徽贵池十八索自然保护区、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实地察看了湿地保护、利用及管理现状,并前往位于东至县境内的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参观了升金湖自然保护区湿地科普展厅,与该局负责同志进行了深入交流,听取了湿地保护工作情况介绍。

操礼旺首先对升金湖管理局为调研组提供考察和交流的平台表示了感谢,对升金湖管理局近年来在湿地保护管理中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表示赞赏。操礼旺指出,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湿地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事关国家生态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要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工作,切实把中央和各级关于湿地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让群众明白保护湿地的好处,破坏湿地是要付出代价的,从而在全社会形成爱护湿地、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要强化管理,落实联合执法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反《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破坏湿地的行为,坚决防止新的违法违规现象发生;要结合实际,合理确定保护区的功能分区,便于工作开展,让该保护的地方保护得更好,让能发展的地方得到发展;要积极向上呼吁,争取项目和各级支持,推动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建立和完善

12日上午,调研组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我区关于《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区林业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住建委、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区农委、区水产局、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管委会、梅龙街道、墩上街道、唐田镇、牛头山镇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参加座谈并发言。调研组成员结合所看所听所想,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和意见。

尤忠祥在座谈会上作总结讲话。他指出,近年来,我区在湿地生态保护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全民湿地保护意识不强、湿地保护规划滞后、工作机构不健全、机制不完善、基层作用发挥不够等等。他强调,要坚持以宣传为先导,着力增强全民湿地保护意识;要以规划为引领,尽快编制一个科学的,符合实际的规划,更好的、有针对性地做好湿地保护工作;要坚持保护优先,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要充分发挥基层特别是村一级的作用,拓宽信息来源;要完善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推动建立适当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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