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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31日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32次会议通过

阅读次数:3586 编辑: 贵池区人大 信息来源: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4-12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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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姜玲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2016331贵池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玲为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胡建平为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周建设为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汪淑云为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陈爱勤为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艺为区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审判庭副庭长;

  翔为区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审判庭副庭长;

杜志鹏为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时立强为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朱艳艳为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汪治国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执行庭副庭长;

张明宏为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王玉雁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佳佳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钱双平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丽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二、免去:

田周健的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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