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共池州市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主要精神。
会议研究了召开区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事项,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池州市贵池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会议决定,2015年12月27日至30日在城区召开池州市贵池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贵池区2015年度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贵池区2015年度财政预算调整的决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区检察院《关于公诉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书面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杏花村文化旅游区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执法调研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池州市贵池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池州市贵池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
会议听取了7名市人大代表的口头述职,并进行了评议。接着,会议听取了区交通运输局局长、区商务局局长、区法院1名副院长和区检察院1名副检察长的口头述职,并进行了评议和民主测评。
会议审议了增、补选区人大代表事项,决定在牌楼镇选区增选1名区人大代表,在秋江街道选区补选1名区人大代表。
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并举行了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