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禁采公告。以区政府名义发布公告,明令在内河河道和长江干流河道贵池段实施全面禁止采砂,并向沿岸涉砂船民宣传“两高”司法解释。
封存采砂设备。封存涉砂小型吸砂船舶,实施定点停靠监管。共拆毁采砂设备80余台套,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涉砂船只63条。
斩断输送链条。依法取缔非法砂场,从岸上堵塞非法采砂的销售渠道。沿江10处规划砂场,已责令5处砂场停止生产经营,其他砂场完善手续规范运营。
实行常态监管。采取日常巡查打击和驻点值守相结合,全线巡查管控,做到露头就打。累计出艇240余次,出车160余次,出动执法管理人员1700人次,巡查航程达450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