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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区选民的一封信

阅读次数:2199 编辑: 贵池区人大 信息来源: 区选举委员会 宣传组 发布时间:2016-11-28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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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选举委员会

致全区选民的一封信

 

各位选民:

贵池区和各镇人民代表大会将于今冬明春换届选举。做好这次区镇人大换届选举,对于加强基层国家政权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加快打造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有机统一排头兵的样板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大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这次区镇人大换届选举是全区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积极参加、认真做好选举工作是选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宪法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每位选民都要尊重宪法赋予自己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和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参加选举的各项活动,严肃认真地投好自己神圣的一票,选出自己满意的并能代表选民参与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人大代表。

我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各镇人大代表的选举日定于201728日。按照选举法规定:选举委员会必须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分选区公布选民名单,并发给选民证。各政党、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推荐的初步代表候选人的名单由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的15日以前公布。经过各选民小组充分讨论、协商,由选举委员会根据较多数选民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在选举日的7日以前公布。选举时,各选区正式代表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三分之一至一倍。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参加投票人数必须超过全体选民半数以上,正式代表候选人必须获得参加选举选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每个选民只有一个投票权,接受的委托投票不得超过3人,代表候选人不得接受其他选民的委托。

各位选民,选举的权利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受宪法和法律保护。每位选民一定要本着对国家和人民负责的态度,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选好人大代表。

此致

敬礼

2016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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