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贵池区法院“四个结合”积极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与推进“两学一做”相结合。把学习《问责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认真抓好《问责条例》的贯彻落实。结合“两学一做”,通过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学习、支部会、民主生活会、周五全院干警学习会等多种形式,全面系统学习,推进学习贯彻《问责条例》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
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与落实司法责任制相结合。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落实司法责任制是人民法院此轮改革中的关键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中明确的法官责任性质是一种“办案责任”或“司法过错责任”,学习贯彻《问责条例》将有效监督违法审判行为以外的不当行为。
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与推进党建工作相结合。院党组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学习《问责条例》列入党课教育内容,围绕《问责条例》的背景意义、核心内容等有针对性地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培训,准确把握《问责条例》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
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结合。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加大问责力度,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问责。对党内问责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开展廉洁警示教育。以贯彻落实《问责条例》为契机,积极探索建立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递压力,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