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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人大常委会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人员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

阅读次数:1046 编辑: 贵池区人大 信息来源: 贵池区人大研究室 陈富饶 发布时间:2014-10-28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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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贵池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的规定》。

为规范区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工作人员的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工作,该区人大常委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出台了这个规定。规定明确了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的对象为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区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今后,对提请任命的“一府两院”工作人员,常委会将按照初步审查、法律知识考试、主任会议听取汇报、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等程序,规范进行任前审查。对任命的“一府两院”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常委会将采取询问、质询、组织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等方式依法进行监督。根据规定,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两院”工作人员需向区人大常委会书面述职或口头述职。规定对其他有关具体事项均一一予以细化,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制度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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