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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解创新措 邮政速递架桥梁

阅读次数:1330 编辑: 贵池区人大 信息来源: 贵池区法院 朱长明 姚丽 发布时间:2014-09-30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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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贵池区法院马衙法庭顺利调解了一起离婚案件。与其他调解结案的案件不同,在该起案件调解过程中,法院充分发挥了邮政速递的桥梁作用。

原告常某系江苏徐州人,被告张某系池州人,两人在外地务工时相识并恋爱,于200412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双方婚后因家庭琐事经常发生争吵,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并解决婚生子抚养问题。庭审中,被告称愿意改正自己的缺点,而且为了让孩子有一个圆满的家庭,希望原告再给自己一次机会,撤回起诉。鉴于此,法官便尝试着做双方的和解工作,可原告始终态度坚决。法官遂决定休庭,给双方一段时间冷静思考,也便于缓解原告的情绪。

庭审结束后两个星期,法官再次与双方联系,被告告诉法官,自己在此期间多次尝试与原告联系未果,现在也已经想通了,强扭的瓜不甜,表示同意离婚,但为了让自己尽快从这段阴影中走出来,被告在上次庭审后就选择了外出务工,且没有时间回来签订协议。经过一番思考与协调,法官将事情原委如实告知了原告,并由原告在法庭当场拨通被告电话,以录音的形式确定了双方调解协议具体内容,原告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后由法院将笔录通过邮政速递寄给被告,被告签字后再将调解笔录寄回。一周后,被告将调解笔录寄回了法院,法官在制作了调解书后分别邮寄送达给了双方。

在收到调解书后,双方当事人竟然不约而同地给法官打来电话,用谢意表达了法院便民举措带给他们的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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