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池区法院马衙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较为特殊的离婚案件。该起离婚案件中原告即男方王某有部队服役经验,与被告通过QQ相识后不久便闪婚。
原告王某系山东人,2013年下半年在部队服役期间通过QQ与被告史某相识。后双方交换照片,被告史某将其身着军装的一张照片发给了曾是男兵的王某,王某误以为史某有部队服役经验,增加了对史某的好感。2014年元月6日,王某来池州与史某见面后,双方就彩礼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便去民政局登记结婚。但熟料在婚后,双方为琐事频繁争吵,矛盾不断升级且无法调和,直至诉至法院。
庭审时,双方基本零交流,被告史某也十分爽快地同意了王某要求离婚的诉求并签订了调解协议,至此,一场因QQ相识、闪婚又闪离的婚姻闹剧得以了结。
法官提醒:随着网络科技迅速发展,当今社会交友方式愈加多样化,QQ、微信等交友方式日趋流行,但婚姻勿作儿戏,网络聊天只能作为构筑姻缘的桥梁,现实生活中的沟通与交流增进了解,才应当是感情的基础,二者有力结合才能为婚姻筑牢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