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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法律援助中心人民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设立

阅读次数:1309 编辑: 贵池区人大 信息来源: 区人大内司工委 彭熙安 发布时间:2014-08-26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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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经贵池区人民检察院、贵池区司法局共同研究,决定在区检察院设立池州市贵池区法律援助中心人民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站职责是:(一)宣传法律援助制度,重点讲解刑事法律援助申请范围、条件、程序及方式等内容。(二)告知、引导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聘请律师的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无偿刑事辩护或民事代理法律服务。(三)为犯罪嫌疑人、刑事案件受害人及其家属提供法律咨询,做好犯罪嫌疑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四)初步审查申请,对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事项1日内转送法律援助机构审批、指派律师办理,并对办案人员在查阅、摘抄、复制材料方面提供便利条件,免收相关复制打印费用。(五)向法律援助机构报送工作情况和信息,协助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六)协助开展法律援助相关工作。工作站有三人组成,站长一人,由区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担任,联络员两人,分别由区法援中心和区检察院工作人员担任。即日起该站已启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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