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贵池人大网站

安徽人大 | 池州人大 | 贵池区政府

网站首页 / 旧栏目 / 工作动态 / 普法与依法治理

贵池区法制办“三项举措”全力做好政府合同审查工作

阅读次数:1491 编辑: 贵池区人大 信息来源: 贵池区政府办 朱勇 发布时间:2014-08-08 14:29
[字体:  ]

今年以来,贵池区法制办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作用,将提升政府合同合法性、防范合同潜在法律风险作为加强政府合同规范化管理的切入点,切实做好政府合同审查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一季度共审查政府合同27件,内容涉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多个方面。

一是突出事前防范。及时制订出台《池州市贵池区重大事项议事决策规定》,首次把区政府行政、民事合同列入政府重大事项并必需经过法制审查的范畴,规定未经法制审查或审查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政府合同一律不予签订。同时明确各镇街道、3个园区及区政府各部门对外签订政府合同参照执行。

二是突出重点防范。以国有资产出让、招商引资、合作开发、征地拆迁、政府投融资等重大政府合同为重点,依托区政府法律顾问智力支持,为交办的每份政府合同提供书面法制审查意见,尽力堵塞合同履行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点,为政府合同的正式签订和规范运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三是突出面上规范。结合政府合同法制审查实践,该区法制办会同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及时开展了针对性研究,提出了加强政府合同规范化管理的建议报告。下一步,该区政府将制订出台加强政府合同规范化管理的具体办法,力求在制度层面上对政府合同形成全流程管理,将政府合同管理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