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贵池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关于增加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的决定
(2014年7月25日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池州市贵池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区人民法院《关于增加人民陪审员名额的报告》,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七条的规定,会议决定:增加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23名,增加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为51名。
池州市贵池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关于增加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的决定
(2014年7月25日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池州市贵池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区人民法院《关于增加人民陪审员名额的报告》,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七条的规定,会议决定:增加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23名,增加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为5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