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指出,要统一思想认识。杏花村文化旅游区建设是创新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兴文化业态,是推进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核心区建设的重要平台,是实施旅游兴市战略的重要支撑。要进一步强化加快杏花村文化旅游区建设重要意义的宣传,形成各级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共识和合力。
决议指出,要明确发展定位。充分依托杏花村的厚重历史文化和美丽生态山水,以弘扬山水农耕、盛唐诗酒、传统民俗、江南村落“四大文化”为主题,以建设高品位的“杏花诗林、杏花酒肆、杏花茶坊、杏花农庄、杏花烟溪、杏花渔港、杏花木屋、杏花草市”等八大业态为载体,将杏花村文化旅游区建设成为具有山水风情、生态风貌、唐朝风韵、江南风格、市井风味、农耕风俗的“中国最具活力的文化旅游业态”和“中国最有价值的文化旅游品牌”。
决议指出,要优化规划布局。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尽快修编完善杏花村文化旅游区总体规划,并严格按照程序报批。坚持以规划为统领,节约集约用地,优化空间布局,分期有序开发,力争到2020年杏花村文化旅游区“两路三水四区”格局全面形成。强化区域规划管控,严格规划执行监督,维护规划的法律性、权威性和严肃性。
决议指出,要加强资源保护。妥善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注重杏花村文化遗迹的保护和古迹的修复,突出秋浦河、天生湖等水资源保护,加大对旅游区外围的污染治理力度,加强旅游区的生态本底保护和修复,做到旅游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相互促进。
决议指出,要强化品牌营销。突出历史文化的传承性、景观景点的特色性,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体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创新旅游业态和旅游产品,开发建设高品位文化旅游项目,彰显杏花村文化内涵,打造旅游精品;坚持景区联动发展的综合性和建管营销的统筹性,加强与周边景区的联动融合,强化对外宣传推介,提升杏花村文化旅游区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