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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农村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标准的建议 (第62号)

阅读次数:1321 编辑: 贵池区人大 信息来源: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5-04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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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贵池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62 

代表姓名

周春红

联系电话

13866479224

所属代表团

通讯地址

唐田初中

题目:关于提高农村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标准的建议

内容:2006年实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以来,生均公用经费经过六次提标,这是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的体现,是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倾斜支持农村义务教育的重要措施。公用经费政策体系的不断完善,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为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均衡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和财力支持。目前,我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拨付标准为小学595元、初中800元每生每年,符合国家相关的政策法规的规定,这大大有利于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但是在这其中仍然有不够完善的地方,那就是没有区分非寄宿制学校和寄宿制学校的不同。据了解,在农村地区的学校,尤其是初中,或是因为学校离家距离较远、或是由于分母皆在外务工、再加上上学来回路上的安全问题,所以学生通常是住校的,这就使得这些学校成为寄宿制学校,学校的开支项目增多,公用经费出现大额缺口。以一个拥有200名寄宿生的学校为例,需聘请2名宿管人员,安排教师早晚自习辅导,还有水电费的给付以及宿舍床铺维修更新等等,粗略估计每年需增加10万元左右的支出。这样一来,公用经费就捉襟见肘了,就不得不影响学校一些教育活动的正常开展。

建议有关部门提高农村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标准促进农村义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办理类别:A

主办单位:区教育局

协办单位:区财政局

办理结果:第62号建议答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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