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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高度关注梅龙街道社会管理工作及相关民生工程实施的建议(第4号)

阅读次数:1077 编辑: 贵池区人大 信息来源: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5-03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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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贵池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4 

代表姓名

胡长春

联系电话

13856661177

所属代表团

通讯地址

梅龙街道办事处

题目:关于要求高度关注梅龙街道社会管理工作及相关民生工程实施的建议

内容:2010年省江南产业集中区正式落户梅龙后,梅龙街道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的部署,全街道上下将所有精力全部投入在服从服务于集中区建设中,而集中区至今未制定规划区范围内各功能区域详细规划并向社会公布,给梅龙街道的经济发展、民生工程等眼前及局部利益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加之在“十二五”期间,受江南产业集中区管理体制的影响,区政府在安排年度实施的民生工程项目计划上明显少于其它镇(街)。

虽整个梅龙街道辖区范围均属江南产业集中区规划范围,但目前,梅龙街道仍属农村街道,对农村必要的投入支持是不可缺的,群众对眼前的民生改善的要求十分强烈。针对梅龙街道这一实际情况,建议区政府应依据市委池发(20126号文件要求(集中区所在地的社会管理工作由贵池区负责),定期组织召开集中区与贵池区联席会议,就梅龙街道社会管理工作及相关民生工程(如:危房改造、观前自来水改造、失地农民保障、整体涉征村办公用房和卫生室建设、美好乡村建设和通公交等)的实施进行会商,研究并出台相关政策文件

办理类别:A

主办单位:区民生办

办理结果: 第4号建议答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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