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池区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对一批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集中开展强制执行活动,维护了法律的公平正义,促进了社会和谐。
2012年7月,胡某以资金周转紧张为由,先后分三批向申请执行人刘某借款30万元,双方约定2个月后归还利息和本金。但后来胡某多次找借口拖延还款,或是对刘某避而不见,但承办法官发现胡某仍然在使用一部高档小轿车。无耐之下,刘某将其告上法庭,并申请强制执行。
随着经济水平的发展,贵池区法院辖区内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呈上升趋势,在这些经济纠纷中,不少被执行人是有能力还钱而不愿还钱的“老赖”。在案件执行中,他们常常跟法院玩“躲猫猫”,为此,贵池区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力度,采取封存不动产、冻结资金账户、扣押财物、羁押被执行人等多种措施,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资产,从而保证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