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搬迁对象。精准识别确需搬迁贫困人口72户200人,并按照程序进行评议和公示。其中:2016年完成易地扶贫搬迁任务70人。明确搬迁方案。将易地搬迁与城镇化建设有机结合,按照尊重群众生产生活习惯、就近搬迁等要求,组织扶贫工作队逐户登门宣传政策,征求搬迁意见,合理确定安置方案。明确项目建设。对于集中安置对象,尽快完成安置点规划、土地报批等前期工作,确保6月底前开工建设、12月底前主体封顶。明确资金渠道。确定贵池区金桥资产经营公司为项目资金承接主体,拟争取农发行长期贷款,申报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同时整合项目资金支持易地扶贫搬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