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开支人大监督 安徽省预算监督渐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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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合肥
记者从安徽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了解到,本月29、30日,安徽省财政厅开门办预算,拿出16个重大项目,聘请10位评委进行评审,两位省人大代表,两位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的工作人员应邀参加。
政府的钱“怎样花”、“花到哪里”、“花的效果怎样”——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最终落脚点,是推动政府规范预算管理,实现依法理财、民主理财、科学理财。
如同安徽省凤阳小岗村率先进行农村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一样,在地方人大开展预算监督管理的工作上, 安徽省也走在了最前面。
据安徽省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预算工委主任庄立权介绍,安徽省对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研究早、起步早、探索早。
“我们制定了全国第一部预算审查监督地方性法规,第一个完整提出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目标—规范、完整、科学、透明,第一个力倡进行部门决算审签,第一个系统提出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思路。”
据了解,1988年,安徽省七届人大常委会在全国率先制定了有关预算管理和监督的地方性法规《安徽省预算管理暂行规定》,拉开了中国预算审查监督立法的序幕,为六年后全国《预算法》的出台奠定了实践基础。
2001年,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正式启动了《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立法工作。
从2001年起,安徽省启动了8个部门预算试验性审查,到2005年已覆盖所有省直128个部门,2006年实现部门预决算审查全覆盖。
在预决算审查的方式创新上,安徽省在全国首倡并实行部门决算审计签证制度,实行了部门预决算文本审查与走访调研相结合,预算变更和追加减情况通报制度,省发改委部门预算与基本经济建设投资预算分开编制等。
预算审查的专业性、技术性、政策性较强,地方人大相关专业人员的不足,已成为阻碍专项工作顺利开展的瓶颈。
为强化专业审查能力,安徽省人大于2003年正式设立预算监督顾问组,从省财政和审计部门聘请具有丰富专业经验的老领导、老专家担任顾问。
2010年,安徽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通过了设立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的决定,从事预算审查监督的专职机构诞生。
截止目前,全省已有安庆、宿州、淮南、合肥、阜阳、宣城等6个市和郎溪1个县先后单设了预算工委,近期将有部分市县陆续成立工作机构。
目前,安徽省级财政已实现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大较为完整的预算编制,并报省人大审查批准, 初步建立了省级政府较为完整的预算管理体系框架。
据安徽省人大预算工委的人员介绍,在人大的持续有力监督下,近年来该省财政部门在化解县乡债务、坚持财力下移、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实施民生工程、细化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等诸多方面成绩显著。
“每年我们都注意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选取1到2项专题开展调研和督办,力求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庄立权说。
据他介绍,通过相关专题调研,省人大预工委督促落实了中央下放安徽省三所高校的省民待遇;推动了省级政府性投资向常委会报告制度的建立;敦促了省政府一般性转移支付向皖北倾斜;加快了省政府深化政府性债务管理意见的出台;推动了省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报告作出决议并促进审计机构建设;推动审计整改报告由书面改为口头报告,安排被审计部门负责人列席常委会会议。
同时,通过综合运用专项调查、专项审计、开展质询、开展评议、开展民生工程视察的多样化监督手段,安徽省人大在财政监督审查上的权威也逐步树立。
“现在省财政部门对待我们监督的态度已经由过去被动接受转变为主动汇报、自觉执行。同时,许多一级预算部门也乐于向我们反映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