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组建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支队以来,贵池区法院继续适应社会发展形势需要,结合司法宣传工作的特点和优势,积极开展网络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今年以来,根据贵池区文明办关于进一步开展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工作的部署,该院具体采取三项举措,在全院掀起了文明传播新风,努力开启全媒体时代法院网络文明建设新篇章。
健全管理机制,壮大网络文明传播队伍。该院党组高度重视网络文明传播工作,高标准配置志愿者队伍,建立了一支由该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任队长,文明创建办公室主任和团支部书记任副队长,各部门遴选出的优秀青年干警为志愿小组成员的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支队,该服务队现有成员13名,平均年龄为28周岁,队员同时兼任各部门骨干信息宣传员。此外,为进一步规范管理网络文明传播工作,该院文明创建办公室专门印发三项文件,明确了网络文明志愿者的具体工作义务、内容、方式及考评细则,并对各队员进行统一登记,发放志愿者服务证。
搭建广阔平台,丰富网络文明传播渠道。根据该院制定的《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方案》的规定,该院将志愿者分成三个小组,实行每周轮班当值制度,在图书资料室增设了六台电脑,专门用于开展网络文明传播工作,并在每台电脑的桌面和屏保页面都设置了网络文明传播宣传语,营造浓厚的网络文明创建氛围,增强青年志愿者责任意识。在新浪、腾讯等具有影响力的网站平台开设了官方微博,由各小组队员轮流维护管理,要求每名志愿者都开通了个人微博、微信、工作qq,通过撰写法制宣传稿件、评论文章、参与网上讨论等方式深度立体传播网络文明,积极开展富有法院特色的各类网络文明传播活动,不断开辟宣传法院文化和社会正能量的新阵地。
坚持量化考核,确保网络文明传播成效。为推动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服务工作深入、高效开展,该院明确规定对网络文明传播工作分小组实行半年量化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分为值班签到情况考核和工作量完成情况考核两大部分。根据考核结果,每半年评选出两名优秀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给予精神奖励。与此同时,该院还建立了不定期督查制度,对在督查中发现有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志愿者,由支队队长、部门负责人分别与其约谈,对连续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志愿者给以通报批评、记录在案,并取消最近两次的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