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向夏某某释明法律,使其认识到周某某虽为未成年人,且其撞伤胡某某确属过失行为,但周某某对胡某某的侵权结果已经发生,根据侵权法规定,应当承担过错责任;因周某某是未成年人,其行为造成的后果依法应由其法定监护人来承担。同时,承办法官通过实地走访了解到,被告家庭有两个孩子,均是在校学生,夏某某身体常年有病,每年的医疗费用开销很大,其丈夫一人在外务工所得是这个家庭的全部收入来源。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如实将这一情况告知原告,并从人性化的角度做原告胡某某及家人的工作,胡某某及家人对被告家庭的现状和困难表示同情,并自愿作出让步。两次调解后,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夏某某一次性支付胡某某各项经济损失3000元,案件最终取得了让双方当事人都满意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