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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居住权

阅读次数:2358 编辑: 贵池区人大 信息来源: 区人大 仰泽民 章凯斌 发布时间:2014-11-16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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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02-25

 

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例如,某人在遗嘱中写明,其住宅由他的儿子继承,但应当让服务多年的保姆居住,直到保姆去世。设立居住权,应当向县级登记机构办理居住权登记,经登记后居住权才成立。物权法上的居住权,不包括因房屋租赁产生的居住权,不包括住旅馆等,房屋租赁或者住旅馆不需要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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