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池区人民检察院法警大队自2007年成立以来,严格按照职责要求,立足实际,着眼长远,以保障办案安全为工作核心,充分发挥司法警察安全保障作用,为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警务保障。
一是做好安全预案准备工作。无论是在案件初查阶段还是在立案侦查阶段,法警部门都认真做好安全预案,提前对警务区进行安全检查,同时安排警力做好准备,制定措施应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并在办案工作区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二是接触当事人过程中注重保障安全。无论在何时何地,法警人员始终牢记“安全第一”的思想。在看管中做到:当事人始终不离开看管人视线,对其生活起居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三是看管过程中严格执行看审分离制度,对当事人实施密切监控。法警人员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在看管过程中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对当事人实施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对当事人的监控无盲区、无死角、无漏洞。保障当事人必要的饮食和休息,时刻关注当事人的身体健康状况,警务区里备有常用的急救药品,同时与医院保持畅通联系,避免意外。四是做好收尾工作。在案件结束时,除对当事人的物品要如数返还外,案件登记表及物品登记表要求当事人自行签字。如谈话时间过晚,当事人又家住较远,一般安排法警人员护送当事人回家,避免出现意外情况。
八年来,该院法警部门在办案过程中没有发生过一次办案安全事故,在上级院组织的法警部门年度考核评比中年年获得优秀,一次获得省院办案工作区编制管理示范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