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6日上午,贵池区里山街道元四村会议室座无虚席,包括党员议事代表、村民代表、村两委干部54人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并表决元四景区旅游综合开发项目。
代表们每人收到一张关于元四景区旅游综合开发的18个事项表决单,在每一项之后,村民代表可以在意见栏填上同意或不同意,也可弃权或不画任何符号。经解读、评议后,每个人都在表决票单上庄重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投上了神圣的一票。表决过后当场宣布表决统计结果,除“ 旅游资源承租期限”这一项有两人投否决票外,其他17项均全票通过。
1个多小时的会议秩序井然,表决过程规范,经表决通过的事项将逐条写入元四景区旅游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合同。
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评议表决村里的重大事项,是元四村在推进村民自治进程中的一项重点工作,确保了村民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得到充分有效的行使,经大会表决通过的重大事项实施起来也会更加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