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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渗水引得昔日邻居反目 法院调解促使双方握手言和

阅读次数:1066 编辑: 贵池区人大 信息来源: 区法院 殷满亮 发布时间:2015-02-09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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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房屋渗水,昔日关系和睦的一对邻居对簿公堂,贵池区法院近日受理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经法院调解,最终以原告主动撤诉结案。

原告高某系贵池区某小区5楼的业主,被告张某夫妇居住在高某的楼上,2013128日,原告突然发现室内餐厅和客厅的吊顶大面积渗水,不断有水珠滴落,原告当即与小区物业公司联系解决。次日上午,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和原告共同进入被告所居住的6楼室内查看,发现漏水的原因是被告厨房内电热水器进水管发生破裂,导致室内大面积积水,并渗到楼下。事后不久,原告发现自家室内的吊顶开始大面积霉变、靠近餐厅的卧室墙体发泡等问题,原告为此多次与被告进行私下协商,要求被告对房屋进行修复,均遭被告拒绝,以致成诉。

案件受理后,原告向法官表示,考虑到与被告是邻居关系,希望法院能调解解决此纠纷。承办法官遂决定在开庭之前组织双方到原告家里进行调解,同时还邀请了具有相关评估知识的一名人民陪审员协助勘察现场,在对原告房屋遭受的经济损失进行初步预估后,法官与人民陪审员对原、被告双方分别进行了背对背调解。面对人民陪审员的损失评估以及法官耐心的释法说理,被告的态度终于出现松动,表示愿意与原告在庭前达成和解,当场向原告支付了2000元赔偿款,并主动承担了案件诉讼费,原告也表示愿意撤诉。一场邻里之间的矛盾就此圆满了结,这对反目邻居也最终和好如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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