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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围堵公司大门 扰乱社会秩序被判刑

阅读次数:1091 编辑: 贵池区人大 信息来源: 区法院 余莉玲 发布时间:2014-11-28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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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某侄子驾车与公交车相撞受伤后不治身亡,方某等死者亲属因赔偿事宜与肇事方协商未果,集结众人围堵公交公司大门,最终害人害己,触犯刑法。近日,贵池区法院一审审结了该起被告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犯罪案件。

经查,201361涉案交通事故发生后,方某等死者亲属与公交公司领导协商医疗费、丧葬费等事宜未果。64日清晨,方某组织死者亲友共四、五十人来到公交公司门口,将公交公司大门封堵,并在停车场内燃烧冥纸,致使近90个班次的公交车不能正常发车,给市民的工作、生活、学习带来严重影响,并导致部分不明真相的网民发帖、跟帖谴责公交公司和政府部门,造成了负面舆论影响。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方某、杨某的行为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应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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